风予安马上问道:“您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“前阵子有个年轻人也来找这本书,我跟他聊了几句,真想不到现在的琴洲年轻人英文水平已经那么高了,他甚至还能指出作者的一些缺点。+k\k^x′s?w~.-o/r?g\”
玉笛好奇:“那年轻人这么厉害吗?作者的母语可是英文呀。”
“哈哈,这作家并不是外国人!” 老人笑说:“很少有人知道,作者Johnthan Lee其实是中国人,不过也不奇怪,他没什么名气,一共就写过三本书。”
玉笛顿时心生敬意。在任何一种语言中,写作都是最难的一关。如果此人的母语并非英文,却能写出如此字词优美,细腻华美,结构精准的英文小说,可见其英文造诣之高。
“他的英文是不错,但写小说没有灵气。小说这东西,并不是文笔好就行的,他的小说很一般,在当年卖的也很差。你们算是问对人了,这偌大的琴洲市图书馆,只有我这个快入土的又在这里待了半辈子的老家伙才知道他。他的书当初推出来就鲜少有人问津,出版社印的少。~卡+卡¢暁-税¢蛧+ ^追/蕞~鑫_漳\踕/我估计琴洲也就是市图书馆有收藏。你们要是想看奇情惊悚,为什么不看江户川乱步?除非你们一定要看英文小说。”
风予安问:“既然他不出名,那您是怎么知道他的?”
“他刚出这本书的时候上过一次杂志,我妻子是那期杂志的编辑,就是她跟我说那人是个中国人。可能因为卖的很差,所以他后来就不写了。你们要借吗?”
风予安将书借出,与玉笛来到二十四小时自习室看书,这一看时间流逝的飞快,转眼就到了凌晨三点。
这是一本推理小说。主角名叫诺克斯,从警局退休后转行做了私家侦探。有一天他接到了一个客人的委托,声称其妹妹不见了,诺克斯于是展开调查,不意竟破获了一桩跨越二十年的连环杀人案。
文笔虽然流畅,结构精巧,但就推理诡计设计而言,并非上乘佳作,当年不畅销是有道理的。
“所以,这是一本惊悚探案小说?不算特别好看吧,怪不得当年卖的不是很好。`狐^恋¨蚊,穴\ ~蕞.歆*漳`节*更!鑫!快^山茶花之宴,这标题看着挺美好的,但内容有点变态。” 玉笛打了个哈欠,慢吞吞地说。
风予安将书合上,神色严肃地说:“玉笛,我又找到了冯真真和小姚之间的又一个联系,她们应该都看过这本书。结合这两人的年龄和这本书已绝版来看,她们很可能都来过市图书馆借。你看,这本书里提到过的七名女性受害者的死亡方式,是不是与小姚画的那副画上一模一样?不仅如此,你看到最后的高/潮部分。”
风予安哗啦啦地翻着书,修长的指/尖指着书上的一大段描写:“就是这里。侦探诺克斯受邀参加伯爵的晚宴,这时他已知道伯爵就是一系列连环杀人案的凶手,尽管如此,好奇心还是驱使诺克斯朝着危险进发,这是典型的侦探小说套路,你仔细看,最后这个变态的宴会场景的描绘,摆设,死者的死亡方式等等,是不是与小姚那副画一模一样?”
风予安拿出手机将画的照片调出,放在桌面上给玉笛对比。
玉笛细细看了一阵,点了下头,又摇头:“不对,画上多了,多了几个死者!比如这个脸被砸碎的,小说里没写。”
风予安点头:“是了,就诡异在这个地方!如果她真的根据小说创作画,为什么不忠实原著?你看这些笔迹——”
这本书上有许多没擦干净的,无法彻底清除的铅笔留下的印记,看来在上面做笔记的人,写字时相当用力。风予安从玉笛的包里拿出自动铅笔,顺着原先的痕迹描摹,然后再拿出手机里小姚留下的一些笔记进行对照,基本可以确定是小姚写的字。她的字还是很有辨识度的。
“真认真啊,她的英文水平那么差,居然看得下去哦,这些词汇都挺难的。” 玉笛喃喃自语,上面全是单词的中文释义。
“玉笛,冯真真是什么时候回到琴洲的,她又待了多久?”
玉笛回忆了一下,说道:“她回到琴洲时间其实挺早的,我记得李玉竹跟我说,她是过了好一段时间才重新联系竹子的,怎么了?”
“当时冯母在她身边吗?”
“冯母来琴洲住过一段时间的,没错!伯母后来跟我提过,说那时竹子成天跑冯真真家里去讨好未来岳母。”
风予安说道:“结合冯真真的借书记录来看,正好吻合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