顶点文学

繁体版 简体版
顶点文学 > 假如这不是唐朝 > 第3章完结

第3章完结

受田减百姓之半。道士、和尚给田30亩,尼姑、女冠给田20亩。此外,一般妇女、部曲、奴婢都不受田。

其二,对贵族官僚授田的规定。

有爵位的贵族从亲王到公侯伯子男,受永业田100顷递降至5顷。职事官从一品到八、九品,受永业田60顷递降至2顷。散官五品以上受永业田同职事官。勋官从上柱国到云骑、武骑尉,受永业田30顷递降至60亩。此外,各级官僚和官府,还分别领有多少不等的职分田和公廨田,职分田的地租作为官僚俸禄的补充,公廨田的地租作官署的费用。这两种土地的所有权归国家。

其三,对土地买卖的规定。

贵族官僚的永业田和赐田,可以自由出卖。百姓迁移和无力丧葬的,准许出卖永业田。迁往人少地多的宽乡和卖充住宅、邸店的,并准许卖口分田。买地的数量不得超过本人应占的法定数额。

与以往的均田制相比,在唐代的授田对象中,增加了杂户、官户、工商业者和僧道。这是因为自南北朝后期,杂户、官户以及工商业者的身份都在逐渐上升,唐代统治者不得不多少改变过去对他们的歧视政策。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