题记:他精心装扮,她也不会在意,却还是每天做着这些无意义的事。′5-4¨k`a_n^s\h,u,.\c¨o/m·
陬月,南城,盛世华府,烟轻居客厅里,南烟依旧专注地做绒花。林野静静地坐在她对面,看着她戴着耳机,一边开会,一边游刃有余地搓绒条,满眼都是欣赏与痴迷。她手下的绒花部件似有了灵气,服服帖帖地在她手里逐渐成形。不多时,一朵用蚕丝制作的绒花悄然诞生,会议也随之结束。见她忙完,他又开始逗她说话,不再装可怜。有时候,南烟在想,我这里是茶馆吗?每天来打卡。林野无论多忙多晚,都会来找南烟。一天至少来找她一次,一来就说个没完。两个人待在一起,除了吵架,就是林野的自言自语。她的生活变得平淡,没有丝毫波澜,唯一的变数便是林野。他每天都会说一些疯话,各种各样地求她说话,方式多样,层出不穷。但她依旧开心,因为明轻每天都会来给她送饭,陪她吃吃饭、说说话。哪怕他不说话,她也觉得开心。次日清晨,南烟刚吃过早饭,正在小区里遛弯。远远地看到林野过来,她立马转身就走。“阿烟,”林野笑嘻嘻地大喊:“我可是你老公,你用不着见我就走。”“只要你不怕电棍,”南烟依旧冰冷,恨不得他即刻消失:“你就过来。”说着,她将电棍抵在身前,一副“你过来我就电你”的架势。林野却不管不顾,径直走向她。南烟陡然慌神,她着实没有想到,他真的会靠近她,一电棍就给他干在地上。南烟稍微靠近一些,低头弯腰,端详着林野的情况。她不过是才开半格,他不可能有什么问题,可他为何还在抽搐。这是南烟第一次仔细看林野的长相。无疑,他长得好看,是那种妖冶魅惑、难辨雌雄的长相。他的好看是客观的,是不容忽视的,是不喜欢他这样长相的人,也觉得他好看。但一想到他的所作所为,她就觉得厌恶。仿佛他变成一滩脓水,臭得浑身都刺挠。连他身上的浅绿色休闲毛绒套装也变成绿毛怪,像厨房里发霉的抹布,散发着恶臭。!l^a/o′k.a.n·s/h*u+.`c+o!m_林野不知道发什么疯,他的衣服和明轻穿过的衣服相似,几乎一模一样。他的身形和明轻相似,很多人只看到背影,又看到南烟,就以为他是明轻。林野第一次在南烟脸上看到表情,那是担心。一想到她担心自己,他就高兴得要飞起。林野还想要靠近她,却又怕吓得她,便没有上前。“阿烟,”林野欣喜万分,语气雀跃:“你果真是善良,你该很恨我,怎么还关心起敌人的死活?”林野那副小人得志的样子,让南烟直犯恶心。她没有理他,转身坐上了电梯。南烟打开门,并没有关门。并非她不想,而是林野会大吵大闹。她怕会吵到邻居,更怕明轻知道会担心。“我就说,”林野一脸得意,整个人被欢喜包围:“你已经习惯我的存在,现在都会给我留门。”南烟不知道林野到底在发什么疯。明明他能够轻易知道家门的密码,他整日要她来开门。明轻也是按门铃,只是为了避嫌。然而,南烟可不会认为林野是尊重她,她只会觉得他在发疯。“阿烟,”林野见她又恢复了冷冰冰的模样,出言激她:“你会不会无聊?明轻整天来给我帮忙,我倒是余出很多时间,都可以来陪你。”南烟听到这话,无语中后悔刚才没有直接将电棍开到最大,直接把他送走,冷笑一声:“林野,做人做到你这个程度,也是够失败,”“工作、实验居然需要别人帮忙,你怎么不饭也给别人吃,”“别人说给你帮忙,你居然就欣然接受,脸皮真厚,”“没有那金刚钻,就不要揽那瓷器活,真是社会蛀虫。”林野也不恼,来到她对面坐下,看着她认真专注地做着绒花。一丝一线,在她手指下,灵活地像活了一般。她手下的东西,就像她一样,都是充满灵气,漂亮得不像话。明轻就是日日盯着这样清灵动人的她,又怎么会不动心。林野真是羡慕明轻,他拥有得太多,这么美好诱人的她,身心都装着他。,卡|&卡>.小μ,说;{网× ,首±发;e他可以抱她、亲她,还和她那么亲密,她愿意为他笑、为他哭、为他心疼,还愿意为他生孩子。最重要的是,他