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媳妇,你,你这也太好看了!”秦仲的心跳跳得很厉害。÷新$^=完:`本`§神??*站.? ?.更-|新${?最·′快1,
就仿佛像是有它自己的想法──要朝心爱的姑娘飞奔而去。
还别说,他还真没见过他媳妇这穿裙子的模样,真是好看的不得了。
这要是再穿上那凉鞋,就是那青春洋溢的女学生。
特别是──他媳妇此时还给扎了一个高马尾。
这眼睛都看首了,根本挪不开。
叶明沓被夸好看,还是很高兴的。
“你这裙子也买的好看。”
秦仲听到这话,他顿时胸腔溢出一股豪情──他以后要把所有好看的衣服都买给他媳妇穿。
“媳妇你人好看,衣服这才穿在你身上才会更好看,但凡换个人穿,它都不会有此时这么美这么合适。”
叶明沓:……?
她不由挑眉──这男人的嘴现在是抹了蜜?这么的油嘴滑舌?
“媳妇,你穿哪双?”秦仲快速把两双新鞋递上。
叶明沓的视线在那两双新鞋上,然后手指向凉鞋。
“这双吧!”
“你快坐下,我给你穿。”秦仲把来不及反应的叶明沓给推坐到了床尾,然后他蹲下给她穿鞋。
呀,他媳妇的脚也太好看了吧?为什么有人的脚脚都能长得如此好看?像是长在他心巴上一样?
让他都忍不住想亲?
好吧,某人的嘴比那脑子还要忠于自己。·完/本`神,站^ -更_新!最*全?
不等他脑子想完,这嘴就己经亲在了脚背上。
叶明沓看着他这动作,陡然瞪大了眼睛。
整个人更是僵住失去了反应。
这,这家伙疯了吧?
后知后觉反应过来,想要缩回自己的脚,但却被秦仲给死死抓住。
“媳妇,别动,马上就好。”
秦仲淡定说着,他对于刚刚的行为,脑海中就一个想法──他媳妇的脚也是香的。
给穿好鞋之后,他起身。
“媳妇,走,下楼吃饭。”
叶明沓:……
她心情复杂的看了他一眼,这才跟他一起离开房间。
其实秦仲是有些想要牵手的,毕竟这是自个家。
牵媳妇的的手又怎么了?
但想到他媳妇面皮薄,就只好放弃这个想法。
果然,还是他们自己单独住会更好。
此时此刻,他是有些后悔自己跟大哥他们调换房子了。
不然,他和媳妇没准今天就能一起睡到日上三竿。
张婶看到两人下楼来,正想打招呼的时候,视线就落在了叶明沓的身上,眼里闪过惊艳。
“小叶,你这身裙子真好看!看着年轻有活力。”
她觉得叶明沓穿裙子特别好看。?c¢q·w_a?n′j′i^a¨.!c\o`m-
秦仲洋洋自得的来了一句:“张婶,你的眼光同我一样好,我也觉得这身好看。”
“对,好看。小叶要多穿裙子。”
叶明沓只是微笑。
并没有多说。
毕竟,她工作的场所可不是能天天穿裙子的,不合适。
张婶去摆早饭。
等两人坐下之后,她想起一件事情,“你爸今天有事会很晚回来。没来得及跟你们说一声,就让我跟你们说一下,你们想要吃什么,我去买来烧。”
“张婶,中午就吃水饺吧!我媳妇好久没吃你的水饺了。”
张婶一听这话,就非常高兴,“行,我中午就做,这个快的。”
夫妻俩吃完早饭。
“媳妇,要不去商场转转?”
秦仲提议。
叶明沓想起自己昨晚去医院的时候是空手去的。
现在去商店买点补品也行。
于是便点点头。
“我们骑自行车去。”秦仲想着自家媳妇坐后座,他的心就格外满足。
“行。”叶明沓无所谓。
反正对她来说都行,毕竟今天没什么事。
她也难得休息,就当是给自己好好放松一下。
两人正准备出门的时候,就遇上了开车从门口经过的颜真。
他看到他们俩,又倒车回来。
视线先是落在叶明沓身上,眼神飞速闪过一抹惊艳。
不过,他也知道有些人是不能多看的。
当即就强制自己转移视线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