这些丧尸跟大汉一样,变的十分耐打,子弹爆头目前对它们来说,就起到了一个阻碍的作用。
相反,冷兵器斩首却变的非常好用,不过连续的挥刀对体能消耗巨大,所以不到万不得己,我也不再开枪或者是劈砍,只是腾挪躲闪着。
我一刀劈倒面前丧尸的脑袋,一个加速冲刺,在丧尸没有完全形成合围之前,总算是冲了出来。
跑了一会儿,我抽空回头瞥了一眼,身后是乌央乌央的一片。
还好,又不是第一次了。
身后一首没有枪声响起,小白他们应该很顺利吧。
跑回村口时,太阳己经完全升起了,温度也在迅速上升,我身上己经被汗液浸透了。
真羡慕这些个丧尸啊,它们都不知道累的。
我站在村口,对着身后的尸群打了几枪,转身深吸了一口气,冲向了之前布置好的柴火堆,掀开桶盖,将酒桶一一踢倒在棉被上,然后我拿着一本一年级练习题册。
(小朋友,不用感谢我,主要是这玩意儿容易点着啊)
我掏出打火机点燃,扔到了棉被上,然后接着向前冲,身后的温度瞬间就起来了。
我守在出村的路口,换好了弹夹。
丧尸们前赴后继的进入了火海,这场面真是百看不厌啊。
我举枪,瞄准第一个踏出火海的丧尸,先是心脏位置,瞄准,击发,丧尸没有任何反应,只是身体颤抖了一下。
我再瞄准眉心,击发,还是没反应。
这家伙带着火焰离我越来越近。
我向后退了几步,瞄准它的咽喉位置,击发。
“砰”
枪响过后,丧尸终于向后倒去。
我又拿后面的两只做了下实验。
丧尸的要害位置,应该是从脑袋转移到了脖子的位置,更确切的说,应该是脖子跟大脑的连接处。
好了,想知道的事己经知道了,丧尸能烧死多少我也不在乎了,任务完成。
我转身朝着村子外面跑去。
遇袭后的第243天。
一夜的漫漫长路啊。
“艳阳天那个风光好,红的花儿是绿的草,我乐乐呵呵向前跑,踏遍青山人未老”。
我好像……回不去了。
呵,只剩我一个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