的区域看看,那里有钱人更多,更可能有收获。所以如非路过并恰巧看到有价值的目标,劫匪并不会刻意长时间在这附近蹲守。
而且他现在的形象太令人迷惑了,对于当地人而言,少年的服装看着比较怪异,材质也不好分辨,一眼也能看到他的身上没带别的东西。
劫匪:穷鬼,没有打劫的价值。
“去史塔克大厦附近的商场看看。”
说起来,在他共享的记忆里,荧以前没在这附近仔细逛过,所以只能自己去探索了。
这里荧点名批评某些跟踪她的特工,导致她的精力都用在应付这帮人身上,都没有心情逛。
纽约是一座充满活力的城市,在靠近真正的繁华区域以后,行秋发现人流量肉眼可见的多了起来。一路上偶尔也能看到奇装异服的人,以至于他的形象在这里并不是太显眼。
在路过服装店时买了一套符合这个世界审美的常服,行秋提着装着旧衣服的袋子走了出来。
“这样的话,或许可以吸引目标了?”
看着袋子最上方的零钱,行秋考虑了一下,还是将其收入了口袋。
顺其自然吧,碰到劫匪就行侠仗义,没碰到就去找找书店,就不刻意钓鱼了。
这样想着,行秋走到一处大型商场,走了进去。
“这灯可真亮。”
看着在各种颜色的灯光照耀下明亮如白昼的商场,行秋的心情相当好,这么明亮的灯光,看小说都方便了不少。
尤其是根据记忆,还有手机这种工具,他写小说都不用找人帮忙誊抄了。
“等我有了更多的素材,就写一本新的小说吧,书名就叫《异界侠客行》。希望这个世界不会让我失望呀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