以淳于越为代表的儒生,主张师古,认为分封制是三代圣王之法。¤+秒~_1章,?.节|小·?说#′o网?? ¥最$!±新)2章-节×更¥-=新{′快$??
他们批评郡县制无辅弼,会导致皇帝孤立无援。
历史上陈胜起义时,郡县就缺乏宗室拱卫。
淳于越曾谏言:“殷周之王千余岁,封子弟功臣自为枝辅。
今陛下有海内,而子弟为匹夫,卒有田常、六卿之臣,何以相救?”
正因这类言论,引发后来的“焚书”事件。
再观眼前,熟悉的制度推行,这次没有儒生群体反对。
淳于越默默看完蒙愔,朗声道:“陛下英明。”
嬴政看了他一眼,示意内侍继续念。
第三项是统一官僚制度。
“丞相总百官,太尉掌兵事,御史大夫副丞相。地方置郡守、县令,皆由朝廷任命,不得世袭。”
然后颁行《秦律》,以李斯为代表的法家官员呕心沥血,撰写出能把人砸死的厚厚律法。
颁布前蒙愔曾找过嬴政,诉说心中想法。
她觉得《秦律》大致而言没有问题,只是极个别之地太严厉了,需要更改。
律法中最不人道的核心问题,便是刑法残酷,滥用肉刑。
非常典型的五种刑罚,分别是黥面、劓鼻、断足、笞杀、枭首。¨小/说-宅- ,免*费_阅/读′
族诛:一人犯罪,灭三族。
弃市:公开处决,尸体曝晒。
值得一提的是, 提出变法的商鞅死于车裂,改写秦律的李斯死于腰斩。
《史记·李斯列传》记载:二世二年,具斯五刑,论腰斩咸阳市,夷三族。
除了恐怖肉刑外,还有连坐制度,株连无辜。
有什伍连坐:邻里互相监视,一家犯罪,全什伍受罚。
职务连坐:官吏犯罪,同僚连带受刑。
就有点离谱。
蒙愔曾见过一个吐槽,某个网友发帖称,公司的灯最后下班的员工必须记得关,门也要锁。
结果次日上班时,老板比员工先到,发现门没关,灯没锁。
问了半天都不承认自己是最后一个走的,结果每人都罚款八百。
就算后来通过监控发现那名员工是谁,也掩盖不了这项规定的离谱性质。
职务连坐跟这差不多,换算成自己,你兢兢业业的上班,同事摸鱼犯错,然后你也被罚款,这能忍?
将心比心,蒙愔觉得她忍不住。
太不人道,必须给政哥提意见。
蒙愔掏出随身携带的小本本,上面记载哪些律法过于严苛。.\?看?*|书o<>屋¨D\小·\说(网@_ ×?已°±&发\?¢布?最1D新?]章±|o节~±?
众人所知的弃灰于道者,黥。
在路上倒垃圾,就要施以黥刑。
出发点是好的, 但太狠了。
六国遗民散漫惯了,突然出现这项规定,一时间难免接受不了,也难怪反秦之事时常发生。
以及最重要的压迫底层,徭役过重。
秦律有云:失期,法皆斩。
秦统一后大兴土木,大肆修建长城、驰道、阿房宫、骊山陵墓,征调大量平民服役。
秦律规定,服役者必须按时抵达,若误了时辰,将被处死。
陈胜吴广便因这条律法起义的。
陈胜是阳城的贫苦农民,被征调后连同九百余人前往渔阳。
谁知赶路途中遇到暴雨,连绵不绝,道路被淹,他们无法按时抵达。
按照“失期当斩”的律法,即便侥幸免死,也会被处以极刑。
陈胜一想这可不行,便与吴广商议:“逃亡是死,造反也是死,结果都一样,不如反他丫的。”
吴广觉得可行,俩人便利用民众对秦的怨恨,以鱼腹传书和篝火狐鸣制造舆论,说出千古名句——王侯将相宁有种乎!
掀开农民起义战争的序幕。
虽说现在的黔首对秦没有太大怨恨,毕竟给他们粮吃。
就算要戍边,也不会像之前那般,不能按时抵达就嘎了。
会视情况而定,服役期间不但有吃的,还有固定的工作时间。
只待国库变丰,说不定还有钱拿。
到时就不叫服劳役,而是为国家办事,可是铁饭碗。
蒙愔说出对律法的看法后,嬴政觉得有理,将李斯唤进宫,轻飘飘扔下一句话,对方整整五天没合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