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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00章 林程远,刘金凤

“老林,额把饭给你端跟前儿吧?不碍事吧?”

陕北,刘家村。\山.叶\屋! *庚_鑫¨蕞`全¨

被林彩英暗地吐槽的小寡妇刘金凤端着刚从锅里盛出来的饭,满眼都是崇拜的望着正在看信的林程远。

“搁那吧,一会我过去吃。”

林程远看着手中的信纸,时不时的嘬一下牙花子,不知道的还以为这货在看三年高考五年模拟。

“中,额给你放屋外头晾着,等会吃不烫嘴咧。”

刘金凤脸上带着幸福的笑,端着碗出了窑洞。

能嫁给林程远,是刘金凤这辈子最满足的事情了。

老林同志在刘金凤眼里头,可是有大学问的人。

林程远身上那股子味道,说不清道不明的,却深深吸引着刘金凤。

咋说呢,和村子里的人不一样,和其他下放的知情也不一样。

反正就是瞧见了,就稀罕,稀罕到了心尖尖上!

刘金凤也认得字的,只不过写的不好看,更是没法和林程远写的字比。

甚至刘金凤觉得,全村全乡,包括那些下放的城里人全都算上,也没有一个写字比林程远更好看的。

说白了,所谓写字好看,不过是刘金凤给自己喜欢林程远找了一个具象化的理由。-r`u`w_e¨n^x~s!.`c_o,m·

真正吸引她,让她着迷的,还是林程远身上的那个气质。

若是将来刘金凤能够去大学校园,亦或者科研单位转悠一番,想必是能找到和林程远相似的人吧。

就是那股子正经的传统文化人,温文尔雅的气质。

气质这东西不太好说,属于内在的东西,和其他不一样,有就是有,没有就是没有。

当然,老林同志的相貌也是相当能打的,毕竟能生出林彩英这么好看女儿的选手,怎么可能长的丑?

不管是喜欢林程远的气质,还是纯纯的吃他的颜,反正刘金凤是真的稀罕到死心塌地。

从第一眼看见林程远,刘金凤就觉得心跳的厉害。

越是接触,整个人就越是不受控制。

着迷嘛,大略就是这个意思。

甚至刘金凤扪心自问,哪怕是林程远是个懒汉,啥也不干,她都乐意自己下地养活林程远。

对于眼下的陕北乡下而言,这恐怕能算得上一个朴实女人最首白也最炙热的告白了吧。

看完了手里的信,林程远挠了挠头,首接在背面写回信。

信纸这玩意,对于老林同志来说,还是相当奢侈的物件。_k?a.n?s_h`u,p¨u\.*c~o·m¨

不是吝啬,真就是舍不得浪费一点的,再说了,女儿用的信纸质量很好的,在反面写回信,并不耽误对方阅读嘛。

林程远心中,洋溢着幸福和满足。

并非女儿在信中反复强调,她自己眼下的状况有多好,而是林彩英写信用的那些纸张。

信里的内容,可以是假的,可以是为了让自己这个老父亲安心故意编造的美满幸福的谎言。

但是,信纸不会说谎。

那信纸最上方,印着红色字体,沈阳某某局机关之类的字样,是最有说服力的东西了。

这玩意,做不了假。

倒也不是说,类似的稿纸不会流出,毕竟又不是什么机密文件。

甚至不少人会带回家一点,给孩子当练习册演草纸使用,真就算不得罕见。

可不是这个系统的人,很少接触到。

至于说女儿为了安抚自己,专门找人借的稿纸,林程远是不怎么相信的。

咋说呢,林彩英的性格,即便知道这样的手段,大略也是不会用的。

更何况,自从不顾林程远的反对,和张红旗成亲之后,每次写信,字里行间之中的那种幸福感和雀跃,身为老父亲,自然也是能够感受到的。

女儿过的很好很幸福,林程远清晰的感觉到了。

并且,女儿的小日子好像越来越好了,即便以普通人的视角来审视,都不得不承认,当初林彩英选择嫁给张红旗,留在东北,着实没有选择错。

只能说,环境真的重要,但选择的人,更重要。

至于那个张红旗,林程远的感官也是在不停的调整和变化的。

林程远清楚的知道,自家女儿的长相会引来多少觊觎和恶意。

当初林彩英配制掩盖容貌的药水,林程远也是参与其中的,甚至他才是主导。

远在林彩英下乡插队去靠山屯之前,这个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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