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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卷阅读170

on,最喜欢的香水是armani的玉龙茶香, 最常穿的高跟鞋是cl的那双kate85哑光黑色红底高跟, 上一次和川录闲见面时穿的就是这双。本文搜:求书帮 qsbxs.com 免费阅读

偏好带有甜味和坚果味的白兰地,配青提的朗姆酒排第二。咖啡喜欢喝意式, 加双倍奶。喝茶喜欢喝峨蕊, 半冷不凉的时候最好。碳酸饮料里,最喜欢七喜, 喝的时候要加一片柠檬和两块冰。

不吃葱姜蒜,不吃口感太绵软的所有东西, 不知所有带苦味的东西,一点点都不行,不吃番茄味的所有东西, 但经常生啃番茄。

“哟,开始挑食啦?说明你师姐我把你养得多好啊。”很久以前, 川录闲这样说。

“以后长不高不能怪我啊。”也是很久以前,师父这样说。

“你太难养活了。”三年前, 齐娓这样说。

她承认,她有些时候确实有点挑。

但那都是以前了。

从她动手取了第一个人的性命以后,这些喜好,都不重要了。

家,很久没回过了,不管是和齐娓一起住了几年的那套临江大平层,还是师父给她买的半郊位置三层带地下室的独栋别墅——从本科开始到硕士毕业她住了好几年的家。

那些喜好,恍若在一夜之间消散完全了。

在东江边,有一家她很喜欢的法餐厅,以前她和齐娓至少两周要去一次,齐娓死后,她再也没去过了。

一半因为警方,一半因为自己。

这一个多月,以前常穿的衣物鞋子她全留在了家里,重新买的,都是几十块钱的便宜货。

为了躲避警方——尽管她一直觉得那群唯物主义警察一辈子也不会找到蛛丝马迹。

但反正她也无法工作,顺便消失也没什么。

以前常去的餐厅也再没光顾——比如那家法餐厅,全换成了路边连空调都没有的苍蝇馆子。有一天她从碗里吃到一只小飞虫,完好无损的,她只看了一眼,动手把这东西挑出来放到桌面上,然后很淡然地付钱走了出去。

在这样的生活里,她一直很坚定,她要让齐娓活过来。

哪怕等着她的是万劫不复。

又有一天,在南岛,一个公园里,正午的日光白到像是最大瓦数的白炽灯,不留余地地洒下来,照得人连影子都没有。

她坐在一个长椅上,望着面前被风带起轻波的湖面,呢喃道:“娓娓……”

这个公园,齐娓带她来过。

在那时候,她依然很坚定。

甚至可以说是,在察觉到张波父母的坟被挖开的前一瞬,这个念头从未动摇过。

那是凌晨,她睡不着——齐娓走了之后她就老是失眠,睁眼盯着头顶天花板出神时,她察觉到有人动了她之前放到那坟里的东西。

她立马去了,但被川录闲给定住了。

这么长时间以来,那是她第一次动摇。

她不是没预想过师父和师姐知道这件事之后的反应,但那都是想象。隔着黑雾和川录闲见面时,她才觉得,自己好像真的错了。

那个时候她在想什么?

什么都没有想。

脑子里只有害怕这一种情绪,但并不是因为害怕被抓,而是害怕,师姐当场知道凶手是她之后眼中或许会流露出的惊诧与痛心。

人真是个矛盾体。

当时害怕师姐觉得痛心,现在又想要师姐觉得痛心。当时费尽心思跑了,现在又主动到警局来自首。

开始是为了娓娓——或许是为了她自己,结束是为了师姐——或许也是为了她自己。

有三个人比她自己的生命重要。

齐娓,师姐,师父。

她可以为了齐娓牺牲她自己,但不能为了她自己牺牲师姐。

所以,她会坐在这里。

对与错,可笑与不可笑。都已经不重要了。

江映舟垂眼,缓缓回头,视线落到自己瘦削的手腕上。

腕骨突出,好似只有一层皮肤附在骨头上,看上去是会低血糖的身体,不过她还没有有过晕倒在大街上的体验。

身体尚可。莫名其妙的一个联想。

她轻笑了一下。

“你为什么要来自首?”

见眼前这枯坐良久的人有了反应,罗漫秋略微压低声音,对着这十恶不赦但又来自首的凶手发问。

听到对面警察开始问询,江映舟抬眼,望进罗漫秋的眼睛。

看了半晌,她面无表情说:“罗漫秋。名字挺好听的。”

罗漫秋略微皱眉,但不过半秒,眉心就又舒展开。这人既然有本事悄无声息取人性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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