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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天不听话

第二十四天不听话

“没事,”权朝不介意的笑,突然话锋一转,“体育馆的玫瑰花你喜欢吗?”

梁鸢之脸上的红晕才褪去,被权朝的话问的一下子又猛地上头,娇艳的小脸红的滴血。

她没想到权朝会这么直白的问她,问她喜不喜欢玫瑰。

她当然喜欢啊。

她最喜欢的就是玫瑰花,尤其是深红色的玫瑰。

别说她俗,她就是这样,若不是衣服上锈红玫瑰太土,她恨不得在她每件衣服上都绣满红玫瑰花。

她喜欢红玫瑰的癖好按说只有傅野知道啊,怎么现在权朝也知晓?

她还没来得及询问权朝,只听电话那头的好听的男声重覆问道,“喜欢吗,小鸢?”

梁鸢之唔了一声,她刚才看到满屏的玫瑰花,她脸大的就以为权朝……是为她准备的。

没想到真的是。

“喜……喜欢。”

梁鸢之诚实的回答,她和傅野结婚这么多年,傅野除了求婚的时候送过一束花给她,除此之外就再也没有过。

“特意送给你的。”权朝补一句,“以为你去不了,所以才想着将花插在体育馆,到时候媒体播出去,你不能去现场看,也能在家过过眼。”

想的真周到。

梁鸢之拿着手机迟疑了会,最终还是鼓足勇气问出了她打这个电话最想问的问题。

“为什么是送给我?”

权朝沈默几秒,“你能打这个电话,就应该猜到是送给你的,至於为何……”

梁鸢之的心都提到了嗓子眼。

权朝逐字逐句的开口,“小鸢,我喜……”

梁鸢之神色呆滞,手一抖,啪的一下挂断了电话。

这一刻,她感觉心跳的极速,她觉得事态有些失控。

权朝未说完的话,她知道是什么。

只是她难以理解的是,在原小说中,她和权朝没有交集啊。

原小说中讲到她因病去世前,她和权朝少有的联系都是通过傅野。

傅野出入这些亲友间的社交,都会带上她,她也是因为傅野才认识的权朝,两人之间除了礼节性的问候,再无其他交流。

她记得原小说中,作者写一场宴会时,权朝和她还有傅野都有参加,傅野那时正好和权朝并排坐,她坐在傅野另外一边。

那一章,作者写的最为致命。

书中隐晦的说,权朝偷偷的侧头看向傅野这边,还偷偷的摆正衣服,悄悄的直起脊背,将俊美无俦的侧脸展现的淋漓精致。

读者们在这一章下面刷评论,嗷嗷直叫。

[啊啊啊,我太可了!权朝喜欢的是傅狗子对吧,对吧,对吧?]

[大大,别怕,你大胆点写!]

[措不及防的偷窥啊!这是什么,是心动啊~]

[可不可以再来一章,专门说朝哥和傅狗子!]

梁鸢之在天道那里看时,还发现了更过分的话。

[姐妹们,谁会画人设图,能不能出一张啊,ps:不带梁鸢之的那种!]

梁鸢之只觉得心脏被插了一刀,不过也有理智的读者反感。

[言情路子能不能不整耽美?希望作者大大能照顾我们这些只看言情的孩子。]

[嗐,弃文弃文,我直女,不喜欢两个男的腻歪。]

[有点恶心,这对女主不公平吧,谁愿意跟男人争夺男人……]

[覆议,不过有一说一,权朝比这个女配梁鸢之要好的多……]

梁鸢之:“……”

可能作者也是怕被人骂挂羊头卖狗肉,所以之后写的剧情都是言情线路,权朝就这样突然被作者雪藏了,这条纯情的耽美线也就成了这部小说的一个白月光卖点。

梁鸢之又在脑中撸了一遍剧情,她现在莫名觉得作者写权朝往傅野这边看,貌似并不是在表达权朝偷看的人是傅野。

她突然觉得,权朝那回看的人可能是她?

她心里莫名堵着慌。

她替权朝感到不值。

她不过是这个世界的小配角,不值得权朝这么好的男人喜欢。

若不是读者抗议,作者也不会断了权朝这条线,若没有断,也许书中的梁鸢之会慢慢的发现有一个优质的男人在默默的喜欢她。

然而,作者给权朝定的结局并不完美,放弃了最爱的演艺事业,最终只能带着梁鸢之的儿子移居海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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