己搞事业。
是以刚和厌听传音完没多久,曲小棠转头就接了除魔令下山,只身面对为祸一方的大妖。从前她能被鸡撵得嗷嗷叫,如今居然都敢单打独斗了。
这妖是修行多年的野狼,也算是当时魔域的漏网之鱼其一,勤奋倒是很勤奋,就是不太聪明。那会儿全族都去跟神仙打架了,他还在草丛里抓蝴蝶误食了毒草,直接睡了过去,醒来才发现自己家破人亡成了孤儿,说他会作死吧又死得只剩他一个。
所谓的“为祸一方”,其实就是他天天不干人事去骚扰老百姓,特别是那种漂亮姐姐,年轻又有风韵的少妇,这时候的黄花大闺女反而很安全,因为这狗贼对没嫁过人的看都不看一眼,挑剔得很嘞。
他在某个洞府里躲了八百年,终於修得人形才敢出来,看啥都山青青啊水泠泠,就很神清气爽。
八百年没开荤,一开荤就是一个村。
狼妖以为天高皇帝远,附近的仙门刚好又管不了那么宽,就可劲儿逮着附近村镇的老百姓霍霍。
没化形的时候身上头毛跟豪猪似的,狼妖也没想到自己化了形还挺人模狗样,不知道的只以为是哪家的纨絝二世祖,谁知一身金银珠宝全抢来的。
他出来觉得有点饿了,下意识想去村里抢只鸡来垫垫肚子,还没下嘴呢,就看见个前凸后翘的美艳妇人来喂鸡,弯腰时那身材曲线,那厚实衣料都裹不住汹涌的波涛,谁看了不直呼一声:
——姐姐让我埋埋!
狼妖想起自己已经化形了,那还用得着做这种偷鸡摸狗丶生吃家禽的勾当,他要吃人,就要吃这种翘挺的漂亮姐姐!於是第一桩采花案就出现了。
起初人们并不在意,只道是那妇人不检点,毕竟这种事儿在镇上也时有发生,便不了了之。
直到翌日,茶楼里来了个看着不太正经又好像很典型的纨絝少爷,落座后小二问他要什么。他唔了一声,装模作样地看菜单,其实啥也没看懂。
他觑了眼别桌的客人,桌上五颜六色的都整挺好,舔了舔嘴唇道:“你们一般都吃什么?”
“呃,客官您是说咱这儿的招牌菜吗?”小二看他穿得光鲜亮丽的,什么贵就推荐什么,十分殷勤地在菜单上划拉着,“那可多了去了,佛跳墙啊黄焖鱼翅啊荔浦芋头都特别好吃,给您都上一份?”
“行!”狼妖爽快地挥挥手。
“欸!好嘞!”做店小二的最喜欢这种人傻钱多的主儿,当下兴高采烈地记好,又问:“那客官是要什么口味的呢?要不要葱,吃不吃香菜?”
吃个饭搞这么麻烦,真妨事。狼妖耳听八方地学着别桌的客人,喝道:“少盐,少糖……少妇!”
“好嘞!小的这就……呃?”
小二:“?”
邻桌的客人:“??”
观察他许久准备动身的小偷:“???”
后面这俩字完全是顺口,狼妖意识到自己好像说漏了嘴,但他赶紧揭过的话其实也无伤大雅,毕竟现在的变态满地都是。偏偏他不谙世事,恼羞成怒地掀了桌,骂道:“你套老子的话是不是?!”
狼妖何等力大无穷,一怒之下劈里啪啦摔砸了一地,茶楼里的客人见势不妙,尖叫着四散奔逃。
掌柜的连忙缩进柜台底下。
“啊?啊??……”小二两股战战,菜单都不知撇谁脑门子去了,颤抖着音调,销魂出声。
那第一个受害的美艳妇人的口中供词在众人心里顿时有了验证,那臭不要脸耍流氓的妖怪穿着光鲜亮丽,长得人模狗样,但力气大得能打死头牛。
那供词中的不就是这位大力猛男吗?
是以,狼妖一战成名。
不过出这样的名着实不太光彩,狼妖修行千年有馀,以他的境界,完全可以屠掉整座城。但他却对自己认识不清,只干采花贼这种龌龊事,当地百姓向附近仙门发出除魔令,人家仙门弟子都嫌接这种除魔令丢面子,得不到历练不止还浪费时间。
当然愿意接的也是有的,在曲小棠之前,还有几个年轻弟子自告奋勇,要为民除害。谁料这狼妖是千年前的魔域馀孽,想灭杀他们只在弹指间。
前者有去无回,不愿去者亳不作为,这除魔令便顺延到了问剑宗这里,刚挂上就被曲小棠接了。
除了曲小棠,问剑宗没人见过这个除魔令,甚至可能根本就不知道有这回事。她下山时没穿问剑宗的道服,只带了一纸曾与厌听往来过的书信。
狼妖对即将到来的制裁毫无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