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听这话,我不由的回头向世子爷看去。
那冷漠的声音,让我一时间无法判断他是要杀了旺财以取悦那突厥公主,还是宁可得罪佳人,也要保住昔日那条曾与自己同生共死的小狗。
此时,旺财似乎也察觉到了些许异样。
它下意识的缩在我身边,那毛茸茸的狗脑袋一个劲的蹭着我的腿。
其实不用这怂狗示好,我也会铁了心护着它的。
虽不喜欢,可就冲那逃亡路上的不离不弃,我也绝对不会弃之不顾的。
世子爷只是沉着他那张俊美的小脸,一脸坦然向突厥公主看去。
“原来……原来是陛下的狗啊!”突厥公主的目光有些飘忽不定,一脸尴尬地笑着说,“那……那是我误会阿藜姑娘了。”
“可是陛下,那条狗好讨厌啊。今天伤我也罢,可改天如此伤到陛下的皇嗣怎么办?”
皇嗣?
呵呵,这女人想的可真远。
她和世子爷还没大婚呢,竟然就已经想到皇嗣了?
再过上几天,是不是连孙子名字都能取好了呢?
再看看我家独苗苗,即便听到皇嗣,也面不改色心不跳,没有一丝丝害羞的模样。
看来,他也想过此事,想过要和这突厥公主生儿育女,繁衍后代。
也好,他们两情相悦,且又门当户对,也算得上是一桩美事,总比让我这根杂草去败坏老段家的优良基因要好的多。
胡思乱想中,只见那公主扭着丰腴的小蛮腰,撒娇似的向世子爷看去:“陛下,那条劣狗长的可真丑。如果陛下喜欢的话,我们突厥的猎犬可远比这条杂毛狗漂亮威风多了呢,我可以修书一封,让可汗送过来几条呢。”
世子爷听了,转身向我脚边的旺财看去。
一看他那凉薄的目光,我吓的不由的打了个冷战,强忍着后背那撕心裂肺的疼痛,还是弯腰将旺财给抱了起来。
那怂狗一钻时我的怀抱,吓的浑身如箩筛般瑟瑟发抖,两只狗眼里写满了恐惧的神色。
早知今日,又何必当初呢。
这怂狗,什么时候能改改那护食的性子呢?
看看,这不就惹了祸吗?
我没有说话,只是冷眼向世子爷看去。
没错,我心里是有些怕他。
可即便再怕,我也要怕着旺财,大不了我带这怂狗出宫便是,绝对不会再碍着他们小两口的眼。
世子爷目光复杂地看了我一眼,这才转脸向突厥公主看去:“突厥的猎犬自然好,可惜再好的狗,也不是旺财。因为,旺财是朕一手养大的,这份感情又岂是一般猎犬可以相提并论的?”
听了这话,我终于了口气。
“可如果公主不喜欢的话,朕让人将它送出宫便是,以后绝对不会让它再出现在公主面前。”还没等我高兴完呢,耳畔却传来了世子爷那清凉的声音。
什么,他要将旺财送出宫?
他舍得吗?
当初逃亡时那么难那么苦,他都不曾扔下旺财不管。
可如今,为了个女人,他竟然要将它送走?
突厥公主一听,立刻高兴了起来,身体直接扭成了麻花状,声音更是甜的几乎滴着蜜:“陛下真好!”
“不过一条狗而己,有什么大不了的。”世子爷不以为然,淡淡地说,“倒是你错怪了阿藜,你得向她道歉。”
我不稀罕这道歉,我只是舍不得旺财。
算了,舍不得又怎么样呢?
终有一天,我也是要离开这里的。
待离开皇宫后,我可以再寻到它,带它离开。
既然世子爷不要它,那么我要!
突厥公主虽不情愿,可毕竟世子爷已经发了话,她也不好意思拒绝。
毕竟,她还得装出一副贤惠的模样,以证明自己有着母仪天下的潜力。
扭捏半天,她才胡乱冲我施了一礼:“阿藜姑娘,得罪了!刚才是本宫没弄清楚,所以误会了姑娘,还望姑娘恕罪。”
话虽然说的漂亮,可她偷偷盯我时那阴毒的目光,却丝毫不差的落在我眼底。
或许她说的对,或许我压根就不应该住在世子爷的寝殿。
如今我堂而皇之的住在这里,未免有些太招摇了,太拉仇恨了。
“不知者不罪,公主又何必介怀?”我勉强笑了笑,淡淡地说。
不就是演戏吗?
在三皇子府邸那段日子,为了杀掉听雪,我的演技已经有了明显的提升。
装小白花,装善良大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