市里去卖,都要被定为是投机倒把。
而投机倒把罪,是指违反金融、外汇、金银、物质、工商管理法规,非法从事金融和工商活动,破坏国家金融和市场管理,扰乱经济秩序,情节严重的行为。
由于投机倒把罪的行为内容过于庞杂,所以变成当时的三大“口袋罪”之一,有“投机倒把是个筐,什么罪都可往里装”的说法。
温州人有天生的经商头脑,当时的温州柳市镇是温州个体经济异常活跃的地方,镇上几乎每家都有生意做,跑销售的,做电器的,从上海和其他地方来进货的人几乎都云集到这里。
当时柳市镇各行业翘楚的八个人被称为八大王,目录大王”(信息专业户)叶建华,他当时所做的事就是把柳市镇的企业搞成目录,把各企业的产品拍成照片,并在目录册上标上产品的名称和基本数据,还分别标明该产品的“国家价”和“柳市价”,提供给跑销售的人;“旧货大王”(旧货购销、加工专业户)王迈千;“五金大王”胡金林;“翻砂大王”吴师濂;“线圈大王”郑祥青;“胶木大王”陈银松;“螺丝大王”刘大源;“矿灯大王”程步青。
但这八个人被列为重大经济犯罪分子,并成为全国的打击对象,以“投机倒把罪”和“扰乱市场秩序罪”锒铛入狱。
此事影响巨大,温州市私营经济也是一蹶不振,不过1984年对这八大王进行了平反。
八大王”事件成为之后温州私营经济快速发展的一个重要分水岭,“八大王”的闯劲,“八大王”的敢为天下先,“八大王”对财富独有的商业精神,始终为温州商人引以为荣。正是这样,不知有多少他们的后辈,从柳市镇起家,创办企业,之后成为一些行业的领军人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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正因为此,李彦波对行政干预经济至今心有余悸,担心会不会因此影响经济发展,更重要的是如果别有用心的人拿这些事做文章,会不会影响香江商人投资内地的热情。
这让他不得不慎之又慎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