叶汝秋爱好骑马,在郊区的一处农场驯养了一批澳洲本土培养的纯血马。他邀请金红玫与她去农场共度周末,两人分别带了自己的朋友。
金红玫带的是Rossela,叶汝秋带的是Andrew。
那个男人是叶汝秋留学时期的同学,丹麦人,非常漂亮的金发碧眼,是他们四人中唯一不会说中文的。叶汝秋忙着对金红玫献殷勤,他转过身朝Rossela耸肩,用错误百出的意大利语和她说:“这不公平,我们也要说她们听不懂的语言。”
他们用语言隔开了谈情说爱的屏障,因此金红玫当时虽然往过看了几眼,但并没有意识到,尽管自己的堡垒固若金汤,这张漂亮面孔却偷偷攻破密友的心房。
当然,Andrew的魅力并不是完全来自于容貌。他告诉Rossela,自己少年时代曾经跟着冒险家母亲来到澳洲旅行,被中部沙漠的原住民文化吸引,又同情他们在殖民者抵达这片大陆后的遭遇,因此一直致力于为原住民争取权益的法律工作。
他竟然也是律师,而他从事的,是一种与Rossela以往的认知完全不同的工作。她自己知道不同族裔的出身会带给人的命运多么复杂的影响,Andrew本可以像许多律师一样成为有钱人的趁手工具,却选择了为少数族裔而战的一条道路…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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