盘旋,在草坪深紫的一片鸢尾花中飞逝。我抬头傻傻看着天,青山绿水仍在,清晰到血液鼻息中有着逼近的明净透彻,却不知道自己此刻身居何处、今夕是何年。
听见唐博丰的声音,“打完电话了?”
我一愣,猛然转身去寻他的所在,头顶上二楼的窗侧,现出唐博丰的上身。他换了深蓝的恤衫,高高在上地看着我。目光犀利直接。我们直线距离相隔不过几米,而所有的神情都被他收入眼中。
他什么都没有说,不再开口。只是向我伸了伸手,似乎就要从二楼将我拉上去般夸张。我收回目光,走出停车场,余光感到已身处他的视觉死角,突然把手机里刚拨的号码删除。
他的nokia和我同款,系统基本一样。不然,我肯定死定了。
没有原因,只因为刚才的举动不想让他知道。非常非常不想。
经过绿草芳菲、绿树成荫的庭院,地上五颜六色新品种的雏菊热烈绽放,桦树的雪白树皮森森闪亮。稍微成长散漫的桂树,低下头满头绿叶遮住了人行道的阳光。雷同维纳斯的美女雕像,以舞蹈的姿势手托花篮,栏中有着艳丽开放的深红杜鹃。
小道地面湿润,似是刚刚进行过浇灌,空气湿润沁人心脾。丁香树已过花期,花已荡然无存,绿叶葱翠欲滴,触眼生辉。我不由得伸出手去,抚摸那惹人喜的叶片。透过它绿色的血脉,可以见到背后柔淡的阳光,还有上面毛绒绒的纤柔的细纹。
生为尘埃多好,滋润生命,始终常态。与水土交融,命运有着亘古的责任和坚定。
来世绝不愿做人,徒留这么多伤感与苦难。
我抬头看看门第清朗的正门,走了进去。
楼宇相当安静,悄无声息。我就觉得奇怪,曲丛生究竟住在哪?召之即来呼之即去,行踪诡异。但任何一刻我看去:这房子里绝无闲杂人等。
唐已下楼,在客厅一侧的小边厅里正坐。倚着沙发,赤足踩在舒适的羊毛毯上。看我进来,目光沉稳,盯着我直直走到他面前。
我还他手机,面色平静,毫无大悲大喜。一丝阴暗神色掠过他眼眸,但倏忽消逝。
他看向对面的墙壁,引我目光也去逡巡:一架落地的暗红木色的书架上,排着大大小小的影集。我好奇上前随意取出一本。
——年轻的唐博丰,在新疆的草原和大漠里。
是我想像中的那个样子,但又不是。不过翻了两篇,就吸引了我的注意和好奇。我取了厚厚的那本放在他面前的茶几上。弯腰脱下鞋踩上地毯,在他脚旁就地屈腿坐下。
有一张照片惹我注目——他和一只鹰。
他脸上晒得黝黑,应该是冬天,因为戴着卷毛飞扬的毡帽,穿着有棉毡领的袍子。一只鹰收着双翅,虽跃跃欲试展翅待飞,但仍乖顺地落在他的胳臂上。鹰眼凌厉、桀骜、犀利、深邃,与他的眼神如出一辙;尖锐弯曲的喙有着咄咄逼人的杀气,与主人紧抿的唇神似。
我不自禁地抚上照片中他带着寒凉之意的唇,“这是在哪里?什么时候?”
他牵我一缕卷发,在指间轻绕,在我身后轻语,“在和田,我养的,很听话,名字叫‘天然’。”
天-然?我心神一颤。
鹰具有锐利的钩爪,适于抓捕猎物。性情凶猛,肉食性,以鸟、鼠和其它小型动物为食;秃鹫是鹰的一种,喜食动物尸体。鹰捕猎时,总是先落在一棵视野宽阔的大树上寻找猎物,一旦发现目标便急冲而下,成功率很高。驯鹰者利用鹰捕猎基本上百发百中。因鹰有猎人和猎犬帮助惊动猎物,当其惊慌失措时,苍鹰便迅速出击,一举抓获。这时猎人要及时赶到,夺下猎物,给猎鹰喂食以示奖励,否则,猎物就会成为苍鹰口中的美食。
据说雌鹰的捕猎本领比雄鹰高,因而驯鹰人喜欢诱捕雌鹰驯养。但驯鹰主要是驯化幼鹰。不过,一般苍鹰都在高大树木的顶部做巢,很少有人敢到鹰巢中掏雏鹰。如果那样,偷窃者会受到雌雄苍鹰的攻击,轻则被抓伤,重则被抓伤双眼,甚至丧命。
这是他逃离那场沙漠死难之后,在和田安居。手下从当地维民手里收购,送给他的。他喜欢鹰高空盘旋、翱翔千里的神采,爱屋及乌,把我的名字安在这赫赫大鸟的头上。
他叫它‘然然’。放飞它去捕猎、收它回落臂膀,孤单时和它聊天,夜晚醒来有它守护时,都叫它——‘然然’。
四十五 初见杀手6
“现在它呢